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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倡议书
发布于:2020-2-20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社会组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我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各社会组织自觉响应中央和省市号召,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深厚的情怀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出了新时代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了关键阶段,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继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确保安全有序复工,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做广大职工群众的主心骨、做有序复工复业的推动者、做共同抗击疫情的带头人。

  全市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积极支持、主动配合、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要积极引导各个会员单位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有序复工复业。要引导各社会组织在疫情发生期间严格遵守上级相关规定,不擅自举行庙会、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把党委、政府防控疫情的信心决心传达出去,引导员工保持健康心态,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努力营造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积极参与公益募捐、疫情排查、医疗支持、便民服务、后勤保障等志愿活动,为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贡献应有力量。

  二、各社会组织要普及宣传引导,维护安全有序复工。

  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途径,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协助做好舆论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权威信息,向会员单位传达政府积极有效行动的声音。同时,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会员单位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各社会组织要发挥纽带作用协助企业科学复工

  各社会组织要按照各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引导会员单位自觉落实内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细化防控措施,督促会员单位做好内部管理和情况上报,全力以赴协助各会员单位科学有序复工。同时,要广泛收集各会员单位在疫情期间遇到的困难和诉求,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反映,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四、各社会组织要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复工疫情防控

  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到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中。行业协会商业要引导并配合做好行业企业疫情防护工作,通过发布行业倡议,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要积极协助企业尽早恢复节后生产经营,及时跟踪掌握真实情况;要充分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协助企业解决物资保障、物流运输、生产材料供给等问题,共享企业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者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应积极配合所在街道、社区开展复工后疫情防控相关的宣传和排查工作,协助做好心理疏导、陪伴支持等专业服务。

  五、各社会组织要重视员工健康保障复工人员权益

  各社会组织要依法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健康管理。建立体温监测和员工健康监测制度,配备专门人员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做好复工员工的隔离工作,对春节后外地返回的员工隔离提供保障,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减少集体性活动和会议、暂停人员集聚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在工作生活场所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期做好工作现场消毒。复工人员无论在上下班途中、办公区域,还是接待外来人员,都要佩戴口罩。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在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让我们行动起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资源优势,在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彰显新时代社会组织的担当和价值!

 

 晋城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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