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民政局
关于撤销晋城市预防医学会等8家
社会组织的决定
晋城市预防医学会等8家社会组织:
经核查,你会等7家社会组织多年不参加年检,市民政局已于6月5日给予警告处罚,责令6月30日前到民政局进行年报,截止目前,以上单位仍未进行年报;市商品混凝土协会于3月20日收到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三个月内未完成整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民政局对晋城市预防医学会等8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本决定之日起,被撤销的8家社会组织所持有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一律作废。
附: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晋城市民政局
2018年9月25日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 号
社 会 组 织 名 称
1
晋城市预防医学会
2
晋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3
晋城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4
晋城市健康管理学会
5
晋城市诗词学会
6
晋城市质量协会
7
晋城市大有职业培训学校
8
晋城市商品混凝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