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事项
社会团体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1、加盖会章并有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新章程;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人代表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章程;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三、办理所住变更登记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住所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租赁期限3年以上,要写清使用面积、使用期限、据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及新章程。
四、办理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人代表签字的变更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及新章程。
五、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4、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6、《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7、《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及新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