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资讯
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2020-5-29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在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和文明创建方面充分展示社会组织智慧、体现社会组织担当作为,围绕市委“交好三张优秀答卷”目标任务,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全市社会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2020年12月底。

二、参加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

三、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社会组织领域员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产活动,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组织开展文明组织、文明家庭、文明员工等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各社会组织成员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晋城人;大力开展“践行社会组织的使命,彰显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等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新时代文明道德新风尚。

2.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村(社区)作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场所,发动广大社会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走进商铺开展创文宣传活动,修剪树枝、清理积存垃圾、铲除小广告、捡拾垃圾。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交通路口纠正、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和规则,维护交通文明和社会秩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文化文艺志愿者和文化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的作用,帮助村(社区)建设或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体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期间,社会组织和结对村(社区)联合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

3.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各社会组织要主动同所在地的村(社区)对接,积极参与所在村(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共同建设完善村(社区)基础设施,通过帮助修补、硬化、绿化、美化小街小巷,整治提升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设置完善公益广告,大幅度提高村(社区)的软硬件实力。要积极协助村(社区)整治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问题,协助清理社区“牛皮癬”小广告。社会组织要协助村(社区)健全完善“一约四会”,按照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原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移风易俗的要求纳入其中。巩固完善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用好道德讲堂平台,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定期宣传文明节俭办理红白事标准,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新时代政策。要积极参与并丰富村(社区)文化生活,举办科学技术、就业培训、文化知识、法律法规、形势政策讲座。

四、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要加强社会组织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创建,拓展社会组织党建领域新途径。要以此次“结对共建”活动为契机,推动社会组织与村(社区)共建互动,构建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的互惠互享新格局。各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结对共建”活动方案,切实解决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共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二是实施典型带动。根据“结对共建”活动进展成效,选树一“结对共建”活动事迹突出的社会组织,着力打造成活动示范点,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做好学习、宣传、推介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达到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目标。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领域精神文明“结对共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各社会组织要通过内部报刊、网站微信、宣传栏橱窗等方式,广泛宣传本单位好的做法,报道典型做法、先进经验,推出先进人物、先进社会组织,营造社会组织领域关注、支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晋城市社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统计表




                                  晋城市民政局

                                  20205月29日

Copyright © 晋城市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山西华夏利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3503560117)
社会组织群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